春节后的第二个工作日,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9名农民工讨薪案件,并主持当事人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,赢得了讨薪农民工的满意和好评。
原告安锋等99人原系北京恒美盛世服装有限公司员工,该公司于2011年11月底因亏损停产停业,并遣散了99名原告。但该公司拖欠99名原告9月至11月工资至今未予发放。春节前,该99名原告遂持公司出具的欠条及银行对账单诉至该院,要求公司给付拖欠的工资。
该院收到该批案件后,立即传唤原、被告双方到庭进行调解。99名原告经历了长期讨薪的过程,情绪激动,但欠薪单位不予配合,以其经济周转困难为由拒绝在年前清偿上述工资债务,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。为此,该院法官安排在年后第二个工作日立即开庭审理该批案件。
1月30日,该批案件如期开庭审理。大多数原告亲自到庭参加庭审,但被告仍然坚持以其严重亏损为由拒绝履行债务。该院民一庭庭长及承办法官在休庭时有针对性地对被告做工作,要求其尽快筹款偿债,并对99名原告动之以情、晓之以理,为其分析调解、判决的利弊。最终,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以下调解协议:北京恒美盛世服装有限公司于2月底前分别给付99名原告欠薪金额的80%,逾期未给付的,仍应按照欠薪金额全额给付原告。
至此,一批涉及人数众多、有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得以圆满解决,99名农民工对该院法官的敬业精神表示高度赞许和衷心感谢。